我在事业单位上班,在试用期期间我有权享受节假日发放的物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21:56
比如八月十五发月饼或购物卷啥的

那要看你去多长时间了,一般来说是去半年以上就应该有。
不过也不是完全的,发放礼品应该决定于采买科室,比如办公室,如果办公室把你统计为单位人员,礼品就有你的份;如果你平时不经常在办公室出没,大家对你没有印象,就有可能忘了。
无论发礼品,还是不发给你礼品,都要平和对待,千万不要找人家理论,如果因为几百块钱吵吵起来,对你今后的发展是很不利的。我也是从试用期过来的,有时候他们就能想起来我,有时候就忘记。现在我被借调倒其他单位,这个单位的发放东西,有时有我的份,我就拿着;有时没我的份,我也不眼红。
重要的是把心态放平衡。

节假日发放物品这是属于单位的福利,,法律方面是没有任何规定的,意思就是单位想发给谁就发给谁,发多少什么的也是自己决定。单位承认你是其中一员就给你发咯,不给你发也没办法...

看单位规定,法律不保障你一定享受的

单位福利没有特别的规定,更不受法律条文的保护和约束,如果有的话那是最好,实在没有的话,也别太惦记,心态放好一点,会快乐些的。就当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