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对方在增值税发票中没有开规格型号但已经认证(增票日期跨月了),可以要求他们红冲重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25:59

可以的,按退货处理好了。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1楼回答得对!

可以我就是干这个的 这个可以可是税要加0。12

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我处过期作废,请问怎么办?对方能不能开红字发票冲掉再重开? 请问对方开过来的柴油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进货时,对方没有增值税发票,给开的是普通发票行吗? 我在没有收到钱的情况下给对方开了增值税发票,而又寄给对方了,这对收款有影响吗? 请问如果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超过了90天的期限没有承兑,能否用这张增值税发票换取一张新的增值税发票?急! 请问:对方向我司退货后我司该如何处理已开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在网上喜欢一个人,又没有资格和勇气给对方说,请问该咋办 如果我公司买了一台电脑,对方开的是增值税发票,我可以抵扣吗,有抵扣联 请问不同税率可否开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 需方用发票抵扣,供方用发票缴税,如果双方是同时认证的话,一方有规格型号,一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