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维权,HP笔记本电脑保修期内更换三次主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6:38:11
笔记本电脑型号为HP DV2007 购于2007年3月
第一次维修是2007年8月1日,故障:开机无显,HP更换主板
第二次维修是2007年11月13日,故障同样为开机无显,HP更换主板
第三次维修是2008年6月6日,故障仍旧为开机黑屏,HP更换主板
现在是第四次2008年9月9日,相同的故障又发生了,还要半年不到的保修期,心里急啊!

提问:我是否能依据《消费者保护条例》向经销商申请换机或者退款?HP是否要开具证明?请有经验人士告之相应操作流程,十分感谢!

DV2007如果参加了HP的保修升级活动,应该是两年的保修期限。比较准确的方式是通过机器的序列号来查询保修期限。

经过查询如果机器还在保修期内,你可以带着机器和发票联系经销商或者直接去服务中心申请DOA(换机或者退机),根据你提供的故障描述(如果准确的话),应该是可以换机或者退机的。

如果你对服务中心或者经销商的态度有任何不满意,可以拨打HP的投诉电话8008100039。如果你有任何技术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8008103888(仅负责技术,没有权限处理投诉)

如果按照常规的保修承诺HP的行为是没有问题的!
三包里一般会说"一年内经二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这个条件就出来了! 不管他修多少次,只要修完能用你就不能换机!

都1年了!怎么退款啊。。你打消费者维权热线问问吧。这方面的事情我也不懂

哎呀 根我的差不多了 郁闷

HP的服务就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