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与别人的房子需交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1:35:38
我们在上海刚贷款买了房子,已经还了两年的房贷,因各种原因要离开上海,打算把房子无偿赠与我弟弟,后面的放贷也转由他还了,我们双方还需要交什么税吗?这种赠与合理吗?

个人无偿赠予给个人,不需要交营业税收.

你们要交的税费有
营业税:成交价*5.5%(出证日期未满五年,相反则不用)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未住满五年,相反则不用)
继承(赠与)税:成交价*20%(不是唯一物业,不是直属继承或赠与,未满五年。相反则不用)
印花税:成交价*0.05%
交易管理费:3元*面积 (根据各地区而定)

受赠方:个人以受赠方式取得房屋权属的,按3%税率缴纳契税,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赠与方:按0.05%缴纳印花税。

受赠房屋再进行转让时按照《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规定按照出让价格扣除受赠时合理税费×20%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