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起高手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22:53
双放已写好离婚协议书,因当时女方身份证丢了,要去补,没离成,
而在这段期间,她向朋友借了40W,说这个债务要2个人分,我们2个的共同财产有就1辆汽车,其他都属于父母财产,我该怎么办?这样去起诉的话,第1次能离成吗?
对方已经快6个月没回家过了,
对方这样做的情况下,在没起诉之前,我把车户口过户,在去向我的朋友借款这样有用吗?

从你所说看来,这很有可能是你老婆早就设好的计划,具体应该是从身份证"丢"开始.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因为婚姻法相关解释规定:
  夫妻个人债务指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夫妻财产约定制下的夫妻个人债务除了《婚姻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以外,还有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或妻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其他应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应当由本人偿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这和你没关系,不过还是让你看看)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你所需证明的是那40W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或者是对方需证明那40W的用途,要是你在离婚协议书弄好之后有分居,那就更好办了.

  再根据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你还可以通过这个条款主张少分或不分你老婆财产.

  以上只是初步分析,希望对你有用.对于具体的操作,你得请个律师了.

  至于能不能离成,那是肯定可以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