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2:35:52
甲向乙借款,并以房屋抵押,办理了抵押手续。甲方逾期未还款,一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归还。执行过程中双方和解不成,一审法院准备依法拍卖房屋,于是一审法院委托二审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评估,但司法鉴定中心多次通知甲方指定评估机构,甲方拒不到场,司法鉴定中心准备将案件退回一审法院。请问:一审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乙方该如何处理此案?

其实这是一个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共同指定司法鉴定评估人的问题。

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如遇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评估的情况时,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委托鉴定人,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同委托或一方拒不到场指定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根据你所述情况,并不是当事人拒不履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