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者的一个文章集中,能不能容入几篇他前一个集子的作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02:04
一个作者的一个文章集中,能不能容入几篇他先前一个文章集子的作品?

如散文集,杂文集一共30篇一本书,我重复用了4篇。

我不懂得什么叫出卖了版权,但合同上说可以让他们独占使用。

如果我不完全相同,只是把上一本书的某些文章的几大文段,重新组装修改成新篇章,拉入后一本书中呢?

违不违法?如果违法,是先前一个出版社找我责任,还是后一个,还是两个一起。

如果我收了前一个出版社一万元,那么我担责任怎么担?大概范围是?

1、所谓出卖版权,就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将著作的发行权出卖给出版社等实体的行为
2、所谓独占适用,法律上讲为只有被许可人(也就是买房)可以使用许可事项,独自发行该著作权人的文章。其他出版社等实体都不能享用。
3、你不能适用4篇文章 ,如果是将文章几大段打乱顺序,重新组成篇章,而无自己创作的,这也是侵权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的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同事侵害了出版社的独占发行权。
4、责任承担。因为在你的问题中没有说明先前和后一个出版社的行文,只能笼统回答。
视你的过错和出版社的过程按照比例承担责任。
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
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
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可以,但也要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