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从2007年5月到2008年4月,公司从未要求签合同。问公司违法了那些法律,我可得到那些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2:01:40
我想知道具体他违反那些条款,我可以得到那利益保障

违反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可得到的权益:
新规定中,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应当说,该条规定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还是较为宽泛的,但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处罚规则非常严厉。
我也是一名受害者,和你有同感!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有权益。

你去看看新的劳动法好好研究一下就知道了

工作从2005年4月5日到2007年9月12日,公司开除赔偿金是按三年计还是两年计 我从2006年6月14日进入一家公司上班到2007年4月23日被公司老板解雇了,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我公司成立2年,去年10月开始销售比较好。180万的标准是从去年10月到今年9月的总额还是今年1月到12月的? 从2007年5月17号到2007年5月19号发生在天津的新闻 有个员工从2月26就请假到3月4,3月5就回来辞职,她在3月没有上过一天班,公司应不应该给她出社保钱 我要知道2007年3月4号从邯郸到石家庄的火车车次 我在2007年6月1日开始在一家公司作临时用工,到现在了,还没有给我转正,我应当怎么办 我从2007年8月26日到现在2008年1月20日,没洗澡,我22岁了,我没感觉,怎么办? 我在2006年7月签订合同,2008年2月我向公司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书,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还要全额赔偿 我原来在公司里有过原始股,于2007年9月从该公司辞职,并结算了股份,但今年该公司分红,是否应该有我的分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