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一级梅毒.治好之后还会传给别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1:57:31
得了一级梅毒.治好之后还会传给别人吗.?
比如说治好之后还能有性交吗..病是否还会传给别人?

你好!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是通过性交感染,极少数患者可通过接吻、哺乳、输血或接触被螺旋体污染的日常用品感染。临床可分为一期、二期、三期梅毒及潜伏梅毒。先天梅毒系胎儿在子宫内的感染,孕妇可通过胎盘将梅毒传染给胎儿,引起胎传梅毒。如果确诊,应进行正规足量的抗梅治疗。
一期、二期梅毒合称早期梅毒,皮损分泌物中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传染性极强。经长效西林(苄星青霉素)及时、正规、足量治疗,可以痊愈。
早期梅毒经正规足量治疗后,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连续2-3年,如无复发为彻底治愈。如果血清反应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定度升高四倍(如由1:2升至1:8)属于血清复发,或有症状复发,均应去医院接受加倍剂量重复治疗。其配偶也需检查,必要时同时接受治疗。血清反应未转阴者,仍有可能传染,性生活时最好采用避孕套防护。一、二期梅毒应该在皮疹消失以后再过性生活。

梅毒完全治愈是不会传染的只要分清自己是不是彻底被治愈。患者首先要复查RPR滴度,第一年,3个月一次,第二年,半年一次,第三年,年末一次,如果PRP滴度成倍比(4倍)下降,就是抗 梅毒治疗
有效果,不需要继续治疗,只需定期复查便可。如果RPR转阴,需要第二年再复查一次,仍然是阴性,就是完全治愈了。

  如果在复查期间,RPR的滴度有回升(4倍),就说明第一次抗梅毒治疗失败,需要继续第二次抗梅毒治疗。然后跟第一次抗梅毒后的复查一样。如果连续复查,在没有用YAO的情况下,RPR滴度停留在某一水平,如1:2或1:4等。并且没有任何临床症状,这叫梅毒血清固定,一般需要增加一次抗梅毒治疗,然后进行定期复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