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朋友杀了人没报警算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44:24
朋友来叫。 说要去喝酒。就不知道要去打架
然后路上碰到了一醉汉,朋友跟我们说跟他有矛盾。就下车去打他。另一位朋友上去劝阻,并没动手。而我期间是去上了厕所。不知道我朋友把他打的怎么样。出来他们跟我说没事我就没在意就走了。后来别人来讲说那人挂了。。 我也不敢报警。 就他们打架期间我不知道。后来听见那人死了知道是我朋友误杀的,却没报警 。我这算什么罪。。。? 多少年?
我17岁。谢谢啊

看见朋友杀了人没报警不算犯罪。
  但是,如果你在事后为你朋友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则构成窝藏罪或包庇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你督促你朋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问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