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 17年前借钱未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18:33
我爸妈在1991年4月和6月连续借给同一个朋友,6000和1万。借条上注明了金额,利息,时间,债务人和债权人,不过没写还钱时间。本来口头说调几个月就还的,可是这朋友夫妻俩逃到国外去了。当时有很多人和我爸妈一样上门要债。我爸妈就拿了他们家洗衣机,建筑木头,不知道还有什么,然后卖了只有一二千。 现在那朋友村里卖了地要分钱了,所以我爸妈想要回来,想通过官司,直接去他们村里拿钱。
如果要打这个官司,胜算大概有什么?现在这对夫妻还在国外,家里的事情,由他们的妈妈负责。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这个借条还是有效的,但当时你们已经拿了对方的东西,这就表明还款时间已经到了,那从那时起2年内有效,因为民事案件的时效性是2年,除非你能证明这些年你一直在找他们,还有村里卖地分钱,这个地是不是他们单独立户的,还是和他妈妈合在一起的,打这个官司胜算不大,又不是白打的,费用不少,什么案件受理费,对方不在还要通过公告,又要付公告费,你们可要想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