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个人房产是以购房合同为准还是以房产证为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1:16:57
婚后个人房产界定是以购房合同的日期为准还是以房产证的日期为准?

比如说,甲乙两人2005年5月20日结婚,而甲在2005年5月14日以个人名义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全部是甲出的。但房产证在一年后才出来,日期是2006年5月14日。若以后甲要卖房需不需要乙的同意?因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婚后的房产无论是否两人名义,都属双方共有,象例子这种情况怎么证明那个房产属于甲个人独有?

1.甲在2005年5月14日以个人名义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全部是甲出的。甲在这个时候已经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
2.房产经过共同四年的婚姻生活才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
3.房产属于甲个人独有的证明就是你的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甲的名字。当然在二的前提下。

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购房合同,收据都足以证明该房是你婚前财产(即使没有发票和房产证),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婚后出卖是不需配偶同意的。
2001年4月修改后的婚姻法取消了婚前财产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一规定,即使在2001年4月前结的婚,2001年4月以后离婚的,都按现行婚姻法处理。

以完税凭证或购房款发票为准。

这种情况下就要做个人财产公证了,婚前个人财产没有经过公证的情况下婚后八年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购买的一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用谁的名义购买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共同拥有的,不是个人独有的,如果想证明是个人独有,要双方到公证处做一份个人财产公证就可以了。

甲个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