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用的是公司内部的行政章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53:33
本厂与一家公司添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公司的行政主管!合同是对方当事人添名的,盖印是用他公司的行政章盖的!但对方当事人已经离职了,也没办法找到当事人!现在对方公司说这行政章只是内部用的,对外是无效的,这货款一值都没办法收回!现在已经过了几个月了,对方也要退货!请问这合同有效吗?对方可以退货吗?谢谢!

合同已经成立了,也有效。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后,合同成立。而你们也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并不一定要盖章的,注意是签字或者盖章。对方当事人只要是他们公司的员工,他们公司就需要为此负责。你可以要求他们支付货款。

只要不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就应该是有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