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生自由的问题!!!高手快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13:15
张某原就职于某大酒店.后离开该酒店.应聘于另一公司.恰巧这公司的办公点就在他原本就职的酒店内.当他欲往公司上班而踏进该酒店时,却遭到了酒店的拒绝!因为该酒店在员工手册上第9条中规定"辞职.辞退员工.6个月之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酒店"而张某应聘的公司要求他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班,如不能前来,应聘将失效.
请分析该酒店有权拒绝他进入该店内上班吗?他的员工手册的规定有效吗?如违法,它侵犯了张某的哪些基本权利?
速度速度!!!
谢谢啦^_^

人身自由嘛
说他非法拘禁都不为过

而这另一公司可以以相邻关系提出应当给予合理的通行权

该酒店的规定因违反法律规定(人身自由权不受非法限制)而无效,无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