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行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35:27

会。比如A企业向B企业的利害人员C行贿,以低价格购入某某商品,或者让c吃回扣什么的。
在法律上,c构成职务侵占罪,而A企业也构成行贿罪。

具体法理法规理解说如下: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有序的法制经济,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及其他营利性服务的经济行为都应规范化、合法化,各种营利性活动应当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机制下进行,应遵循国家法规乃至商业惯例。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行为则违背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违反国家规定,直接破坏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机制以及市场经济的有序性、规范性,严重的则构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在商品经济中,各经济主体带着各自的经济目的,参与到市场中进行交易竞争,其中部分经济主体不是依靠合格的商品质量,良好的劳务服务,按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而是依靠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这一不法手段,实现其经济目的,追求到不法利润。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使得采购人员买远不买近,买坏不买好;伪劣产品充斥市场排挤合格产品,诋毁其信誉;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承建加工单位被拒之门外,被一些七拼八凑的“杂牌军”抢走生意,严重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使市场竞争营业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以行贿罪认定和处理这些问题,囿于主体的公职身份、客观上利用职务之便要求的局限,难免存在困难偏差,出现打击盲点。而且,可以预见,随着公务员制度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直接以权谋私、以权换利的贿赂犯罪会逐步减少,而部分商品经营者、从事营利活动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利用贿赂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谋取非法利润的商业行贿犯罪会不断上升,其隐蔽性和欺骗性很大,且并发其他多种犯罪,危害极大,为打击制裁经济犯罪、规定经济行为,本条设立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乃形势所需、确有必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支付回扣、手续费是本罪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回扣是商品买卖或劳务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