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帮我回答该医疗事故的赔偿尺度,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06:19
我的一个亲戚应患带状疱疹去医院治疗,后因图方便就配药后在村卫生室治疗。但该卫生室人员误将肌注药物错误的用于吊针,导致病人当时失去知觉,幸病人家属及时发现送上级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注:(医生说再晚几分钟就抢救不了了。)后我亲戚在家休息了4天,现暂时还看不出有什么后遗症。现在我想问一下我们该如何要求赔偿以及赔偿额度,谢谢。我亲戚的日工资为100元。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以及尺度。问题比较碎,先谢谢大家了。

你可以起诉卫生室,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首先,造成伤害应当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你亲戚因医院误诊受到伤害,有权利向侵害人追偿。在这里,你要确定卫生室是否具有独立的诉讼资格,如果没有,你要确认被告究竟是谁。
其次,你亲戚的损失应当以最后医院检查确认为准,在此期间的误工损失、医疗费用以及营养、交通等均可以在确定之后向被告主张。
最后,你说的精神损害,你亲戚是有权利提起的,数额要根据你亲戚的受损害程度来确定,法院一般也是按照损失的大小(如你亲戚现在是否有后遗症或者时候在此期间遭受很大的精神痛苦等)确定数额,过高的要求只会增加你的诉讼成本。在我国,一般的精神损害赔偿额度是很少的,所以你要有心理准备!
因此,你最好能够在我提到的第二点上争取更多的赔偿,精神损害一定要提,但是要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