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及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44:39
我一个表姐跟一个同学(潮汕男人)结婚,不到两个月男的就带一个之前认识的女人回家,还在我表姐面前很恩爱,女方在家里的时候比女主人还更女主人.表姐受不了这样,先提出离婚,但男的不同意,就回娘家一个月,期间,男方将固定资产转移到那个女的那边,包括两部小车.现在男的回来提出要离婚,条件是给十万,另打一张借条十万,等有钱的时候再还,(等于借条十万就是没有机会还了,还说如果不同意,他一样可以通过关系办得了离婚证),他的公司偷税很大,我之前帮他找人开过一张假发票一百八十多万,如果将这个揭发出来我要负什么责任.还有我们要怎么样处理才能得到我们比较好的利溢.

按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按法律规定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开假发票偷税的行为与离婚案家无关,关键要看事情的严重程度,税务机关有可能对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
关于公司的问题,比较复杂,若你表姐的丈夫是该公司的股东,并且其股权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则该股权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是可以进行分割,由取得公司股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

根据婚姻法四十六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有个前提就是要离婚,也就是说,如果不离婚,法院是不支持损害赔偿的;男方将固定资产转移到那个女的那边,应属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四十七条,离婚时,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转移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当然这些都必须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男方说以通过关系办得了离婚证,那是瞎吹,离婚证是在民政局办,那是国家证件,办理离婚是要双方亲自到场的,如果单方到场就发离婚证,那是无效的,女方是可以控告的,办证的工作人员是会受处分的,如果办假证,那就是伪造国家证件,是要判刑的。公司偷税的事,你参与开假发票,那是共同违法行为,当然逃脱不了有关责任,当然开一张假发票不一定会构成刑事犯罪,偷税罪认定比较复杂,既要看偷税的绝对数额,还要看所偷缴的税款占应纳税额的比例。另外,公司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需要专门人员才能计算出其中的财产数额。

固定资产必须要双方同意才能处分的,离婚要求分割转移的固定资产

男方将固定资产转移到那个女的那边,包括两部小车
上面这些资产只需要证明是婚内财产就可以认为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分一半,至于那张假发票如果是婚内开的话就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