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结算中的几个小问题?求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53:31
如果投标文件是以预算格式进行投标,而非清单格式,结算中是和清单一样,按实计算工程量但单价不变吗?另外,原预算格式的投标文件中合价一栏有50000元的暂估价,那结算的合价表中保留此栏,是否有道理?如何结算才更有说服力?

这个关键是看合同上结算方式是怎么写的,至于暂估的50000元结算时肯定是必须扣除的,除非他有依据说明可以结这笔钱。至少要做过什么工程项目呀。

1、结算时的调价范围按施工合同中的条款。

2、如果合同规定的是单价确定,工程量可调的话,就按实际工程量、主要材料价格调整。(原来的投标时的人工、辅材一般不可调整,除非合同有约定)

3、暂估价结算时按合同要求一般是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调整。结算时用一个调整表格详细说明一下,列出相关调整的内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