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邮通知部门经理离职的事宜如果在星期五的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6:51:00
我是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部门经理我要离职的请求,当时部门经理已经下班,他跟我说要从下周一开始算起30天后才能给我退工单。这样合法吗?
如果从周五算起,三十天刚好落在周日,我是否可以在那周的周五拿到退工单?谢谢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辞职者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和员工应有一个协商一致的过程。因此,部门经理说的话也有他的道理,等于是你们之间的一个协商过程。所以,从下周一开始算起30天后给你退工单,应当没有多大的错。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