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参展报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12:39
有一批货物准备出口参加展览会,但是客人说不打算运回国,打算在那边销毁。我想问一下,如果客人在报关的时候报的是货物出口展览,那么,在境外销毁之后,还需要向中国的海关申报吗?

第二个问题,那可不可以在向海关申报的时候,就按照普通的出口申报?这个会不会涉及到违法的问题?谢谢,高分悬赏,请认真回答,不要复制粘贴。谢谢!

只要发出的货物有货款收入, 你可以按照一般贸易报关。 如果没有外汇收入,那就只能按照参展商品报关,必须再运回来,不能销毁。

楼上说的没错,但不包括易消耗物品。

你这个按照送样品来出口就对了呀。
样品可以不收费,是不退回来的。条件和你要求的一样,报关按照送样报就OK了。

展览品出口是很麻烦的一件事,,经常发生货物出去后不回来或在国外卖掉的而造成在海关无法销保的事。
根据你说的情况,客户已经事先说明不回来了,而且是在国外销毁(说明货物价值不大,没有钱汇入国内),你可以有两种办法:
1.报“展览品”,你肯定事先要在你们当地海关的展览品科去做备案,这时就和海关说明这批货由于什么原因不再返回,在国外销毁了。海关肯定会要你们到时核销时提供国外的销毁证明。因此这种做法就要求你们一定要提醒并盯着主办单位或参展商在国外销毁时一定要开国外海关的官方证明。(这种做法对你们来说不太保险。能否销保全看别人是否去开证明)
2.报“货样广告品”,象一般贸易一样用核销单正常出口,不过由于贸易方式是“货样广告品”,到时核销单核销时可以做形式核销。不过问题在于:报关时海关是否认可这些货是否可以以“货样广告品”来报关(一般看货值,数量,品名等“。
还有一种不正规的做法,现在社会上有些外贸公司可以提供他们的核销单给你使用,以他们的名义“一般贸易”出口,你只要付一些费用使用费就可以了,他们会帮你搞定外汇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