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中山市车祸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2:57:57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在8月21日在一丁字路口发生车祸。一工友骑着电动车载他与一中型货车(上了第三方责任险)相撞,我弟弟和这名工友均严重受伤,那名工友已经死亡,我弟弟头部受重伤,做了开颅手术,另外屁股以下严重擦伤,小腿也被摔断。事故鉴定结果是中型货车司机和电动车司机付同等责任。我们现在还没拿到一分赔偿。我想问的是:
1.现在要走什么程序呢,调解需要注意什么?
2.我能拿到全部赔偿还是部分赔偿?我们怎么去要求赔偿?
3.对了,那名工友事故鉴定书上是说当场死亡,但是实际上是8月28日死亡,这和赔偿有关系吗?

对不起,问题有点多,我已经把所有的悬赏分拿出来了。谢谢各位了。
下楼的回答我实在不满意,有别的好心人吗?

1\当然是控诉程序,调解必需把自己的条件及一些证明列出来
2、交通事故分过错方与无过错方,如果是过错方只能得到部分补偿,如果是无过错方,当然是全部赔偿,请先列出赔偿项目与金额。
3、当场死亡与事后死亡是有区别的,当场死亡即事故严重性强,事后死亡绶低了事故严重性,而且,事后死亡,所用医治费,也将算入赔偿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