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综合保险,以及医药费报销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43:49
年月 缴纳情况 缴费单位 缴费类型
2008年08月 216.9 上海A公司 正常缴纳
2008年07月 216.9 上海A公司 正常缴纳
2008年06月 0.00 - 未缴
2008年05月 216.9 上海A公司 补缴
2008年04月 216.9 上海A公司 正常缴纳
2008年03月 184.8 上海A公司 正常缴纳
2008年02月 184.8 上海A公司 补缴

以上是我的综合保险交纳记录,我08年6月份向公司请病假开刀,住院医药费清单中可报项目为4671.01元.现在我可能要离开公司,想尽快解决报销医药费的事情,问几个问题:

1.公司是否应该帮我补缴6月保险?
2.如果公司不肯补缴的话,我该通过什么途径主张权利?
3.我如果现在离开公司的话,是否会对补缴及报销不利?
4.这次报销是否有时间限制,我最晚要在什么时间去报销?
5.我的医药费大约可以报销到多少钱?

谢谢.
补充问一下:
是不是公司即使帮我补缴了6月保险,我也不能理陪6月的医药费了?如果是这样,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的损失,该通过什么途径?

1.交费中断期间发生的费用,不给报销

2.至于你请假住院,是不是应该给你交,我认为是应该的,但是事实已经没交了,根据规定,肯定不能用综合保险报销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去公司所属区的劳动部门向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