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的人是否免税3年?等得这方面的人麻烦指点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03:26
麻烦各位给指点下,我2004.12.8号开始服刑2006.12.7号释放的(故意伤害),在少管所服刑,现在已经过了快两年了,是否还可以免税,想自己开个维修店。如果能免税应该去哪里办理手续,怎么办。是不是很贵,能免什么税。
麻烦各位大虾帮下忙。。指教下小弟,尽量讲得明白点。我狂加分的。
急急急。。。
麻烦你们回答得专业段好不好。。
是不是还可以免税,讲清楚点。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综治委[2004]4号)规定,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你的情况,可能已经过了优惠期,不过你还是可以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把相关资料一起呈报,并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减免。但前提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是不能办理减免的。
是不是可以免税并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各地对税收政策的执行都有差异,所以还是以当地税务部门的答复为准吧。

如果说免税的话,那么谁不想去走一回呢?国家只有扶持,没有免税,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所以任何人没有特权!

不可能吧,要是这样岂不 是国家在鼓励犯罪吗?刑满释放的人和下岗职工一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