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这样的房东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1:19:41
我是一个学生对法律我很肤浅,我与上月8月4日在西安徐家庄租了个房子,房东说:住一年才租给我们,我迫于无奈只好答应住一年。他又说房租是按照季度收费的必须交上三个月房费才能如住;我又交了三个月的房费,说晚上11:00锁门,随后我找了个工作,工作时间和在晚上11:30我进不了房子,第二天我想让房东给我们配钥匙房东不给配,老板同情给我间房子住,我们就住了几天时间,我让房东退房他不给退,到8月19日哪天房东找我,说他下个季度的房费没人交。叫我找人转租,我找人去了以后 ,他又让我叫的人给交一个季度的房费把我的房费退给我。说与我就没关系了!一听就是个幌子(他给我定时间叫我在9月19日必须找上人,要不就要我去住!)我们的房费到11月4日到期。在法律角度讲有没有征对这方面的?(我们没有签合同,只是他叫我在房子里面没有搬出去东西和9月19日找人住房上面签字,我签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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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通过合解最好.

但如果不能的话,根据合同法内容的规定,租赁合同超过6个月的必须签订租赁合同,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解约.

现在是老实人吃亏.遇上这样的人真是没辙.

实在不行就只好吃点闷亏.只当是折财免灾.

呵呵 既然没签字 直接走人啊 但是你三个月的房租拿不回来了 只能吃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