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办法在滞纳金没清缴情况下注销税务登记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14:14
08年8月我公司自查发现05的有一笔11万多的增值税还未清缴,到目前为止发生的滞纳金有5万多,而此时我公司由于要搬回本部,想注销此纳税账户,又由于公司银行账户的余额只够扣未缴的增值税而不够扣滞纳金.由于银行账户的钱是由总公司下拔的,总公司那边不愿再拔那部份滞纳金的款项了.在这种情况下,只我想请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收取少的滞纳金来注销呢?

现在的税务系统滞纳金是电脑自动生成,如果没有消案,你要注销税务登记那是通不过的。
当然现在问题的重点是在能否尽量少缴一些,为企业减少一些负担,建议可以先找负责的税官沟通一下,先口头说明你们税款缓缴的原因,原因一定要客观,是客观原因造成没有及时缴纳的,同时表示企业现有的困难,请求税务给予帮助,给予免罚或少缴,态度一定要诚恳,如果他的态度有点婉转了,再打份申请报告以书面的方式报给他,这样他以此为依据是可以做电脑系统上做销案处理的,问题的关键点是他肯不肯帮你,我是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你这个方法,我想你可以一试,碰碰运气。

税务系统的CTAIS上是可以免除的,但是首先是税务机关要认同
或者就是非正常户公告注销

没有办法注销。

这么长时间税务局有通知义务的。他没有通知你,税务也有责任的。
你们属于漏缴,只要不是偷税,你可以找税务专管员谈谈,可以减少一些的。谈得好,不缴滞纳金都有可能的。

这种事就要看你们和税务局长的关系了,技术上是没有任何办法解决的,就是靠人际关系了,工作做到位,肯定能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