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灾后重建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5:10:28
我是地震灾区的一灾民,这次我们这个地方由国家给重灾户补助一部分资金用来对灾后住房严重损坏的用来加固和维修,但当地的一些领导不按政策办事,却违背政策,(1)平分给老百姓,(2)或用来修路,干村上的其它事,不给房屋受损户用来加固,这样国家有何规定?请相关同志给予一定的指教!

5月12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四川省物价局召开了有相关企业、新闻媒体参加的抗震救灾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四川省物价局陈少杰副局长到会讲话。提醒告诫会目的是进一步宣传当前价格政策,提醒告诫我省生产经营与抗震救灾有关的物资和商品的企业和商家,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合法经营,积极参与抗震救灾,万众一心,奋力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陈少杰副局长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非常时期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四川省物价局报经省政府同意,于5月15日授权我省灾区市、州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期间,对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实施临时干预措施。这次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主要是针对与抗震救灾有关的物资和商品,是今年年初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继续。年初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主要是针对部分食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目的都是为了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消除群众涨价心理预期。但侧重点不同,年初开始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侧重于控制CPI指数,这次的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为了抗震救灾以及灾后重建!因此,凡与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相关的企业和经营户,都要义无返顾地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这是政府的要求,也是每一个企业和经营者的责任!在这里,要特别提醒经营与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品种相关的企业和商家,以及生产经营钢材、水泥、木材、砖瓦、油毛毡等建筑材料的企业和商家,经营盒饭、方便面、饼干类点心、矿泉水、纯净水等方便食品的企业和商家,经营药品、口罩、医疗器械等医疗品的企业和商家,从事交通运输的经营者,凡属政府定价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稍存侥幸心理僭越雷池;属于放开价格的商品,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范围之内的,要按照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规定调价和提价;没有列入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既要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又要有“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豪气,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务必保持价格的稳定。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企业或个人借地震灾难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凡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的,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法从快、从严进行处罚!

陈少杰副局长特别强调今年1月国务院修定公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该《规定》第四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