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南选调生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20:00
求各位大哥告诉我一下

一、选调计划
市 州
计划数
备 注

长沙市
39人
其中6名为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法律专业,且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株洲市
38人
其中县市29名,城区9名

湘潭市
12人

衡阳市
45人

邵阳市
20人

岳阳市
15人

常德市
29人
其中2名为基层法庭工作人员,要求法律专业

益阳市
14人

郴州市
34人

张家界
17人

娄底市
35人

永州市
20人

怀化市
128人

湘西州
23人

合 计 469人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须是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
2、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
3、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4、适合从事党政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调程序
1、学校推荐和报名。选调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工作部(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推荐工作的步骤:(1)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表明个人选调去向。(2)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