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销户口需要什么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24:42

注销户口 凡失踪一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需由失踪人员直系亲属(集体户口由单位)提出申请,经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报公安分局批准,派出所凭公安分局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单》办理注销手续。 派出所户籍室 或 派出所社区民警 -->派出所长--> 派出所户籍室
凡本市人口正常死亡,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注销户口;凡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凭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法律文书办理注销户口;凡事实多年死亡户口未注的,由社区民警调查派出所长批准办理注销户口。
凡服兵役,凭入伍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或户警调查派出所长批准办理注销户口,录取军事院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自2003年8月7日起,凡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户口手续),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