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虚拟货币做为人民币来使用”这一现象,你是如何看待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17:28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虚拟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以人民币的形式进行交换和买卖…比Q币和其他网游的游戏币…但这前提都是需要用人民币支付的…所以虚拟货币只是人民币的网络化支付形式…当今作为人民币使用还有些困难……

①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一切公私债务都必须用人民币支付。②人民币的法定发行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其他组织和机构都无权发行货币。③人民币的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数量为限度,如果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数量,则会引起通货膨胀。④各家互联网公司为了牟取暴利使虚拟货币无限发行,会造成通货膨胀,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我是这么想的

当我需要虚拟币的时候,我就觉得它不能当成人民币来用,因为人民比是实实在在的,能买实在的东西,人它不能

当我不需要虚拟币的时候,想卖掉它的时候,我就觉得它可以当人民币来用,因为这是我辛辛苦苦赚回来的

想两年前耍征途刷银子的时候啊,就是把虚拟币当人民币来用,100多锭银子就是100大洋哦,现在不刷了,就觉得虚拟币当不了人民币喽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