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拖欠公款和公司拖欠个人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15:17
由于家中有事,我请了20多天的假,走的时候有5000元左右现金没有即时交接,公司因此拖欠我上月工资1200不发给我,另有700多的电子设备钱也不给我。我想咨询一下,过于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处理。如果告到劳动局,现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另外我若因他不把工资给我而私扣这些公款是否构成犯罪?
补充一下拉,现任老板是个很不讲信用的人,不是我想拿走这个公款,我也知道会影响不好,但是很有可能因为请假他就找理由逼我离职,我把公款给他了我自己就没保障了,所以才这样的,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了

这样做对大家都不好,你也会为因此在下一份工作中受到诚信的影响。建议你和公司做个私下的调解:你把公款归还,他们把工资照常发给你。这样对大家都好,否则告你私吞公款你就得不偿失了。
补充:公司再怎么不讲信用,现在是你私吞公款在先,他可以告你的。你到法院有理都说不清。

怎么说公司怎么有理。。。。。。

你应该先把公司的钱给补上,不然你这样是违法的,给公司解释清楚,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祝你好运

我的建议是:先一定要把公款还给公司,你的工资想要是绝对要的回的,还有那个电子设备钱那就更好要了,这些都是小问题,但不还公款那可是犯罪哦.如果不还的话,可能到时你什么都要不到还要赔出去一大笔.自己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