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与父母脱离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0:53:35
我们兄妹俩现都已成人,因父母方面造成了我不可能原谅的事情,现在需要与他人脱离关系!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请法律专业人士解答!如果是因为他们的过错,我能得到精神损失费赔偿吗?如果有,可以得到多少?
真的是家丑,不可外扬!伤透了我们做子女的心!我想做的是如何逼着他们改变!

不可能脱离关系!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他即使作错了什么,你也不可以因此解除关系!!
当然如果你父母有什么过错或对你有什么伤害时你可以起诉他们!但是前提他们有支付能力!(要是没有也没用!还有你起诉完以后他们如果没有钱进行生活的话,你还是要对他们进行赡养——)
还有就是不建议你对父母进行起诉,毕竟名声不好听!还有再怎么说他们呢也是生你养你的人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
希望你慎重考虑!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无法脱离的。并且,不论父母对子女做了什么事,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不能解除的。
想从父母那得精神赔偿?想都别想

可以脱离,去公证处公证就行了。
不过只能是协议脱离,你们不能单方面解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他们在事实上抚养了你成人,你是不可能和他们脱离关系的,你必须尽赡养的义务,即使你放弃财产继承权也不可能的,精神损失费也是不可能的,你如果真要成了,明天这就是报纸网站的头条,我想你也许做不了先驱吧,最后说一下18岁虽然在法律上已经成人,可是你真的很幼稚

法律上是不可以的,还是协商吧,交流沟通吧

1 脱离父子关系只是生活中的一句口头禅而已,没有法律依据,依然需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2 精神损失费无从谈起,如果是虐待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但也不是精神赔偿费
3 父母方面的问题,我实在无语,建议以后提问题不要遮遮掩掩,有过错,有什么过错只字不提,不完全说明---这是想要得到法律咨询的一大忌讳,事情都不说透彻什么律师来都没办法解决
如果涉及刑法可以报案,罪名成立后可要求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