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块荒地,多年无人耕种,我家经开垦整理后耕种达十五年,现地方政府欲卖这块地作开发用,请问我能获得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7:15:14
我应该使用哪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你的这种情况获得补偿应该是当年种的农作物的青苗费。而土地的补偿应该没有。
首先这地你家没有承包合同,是经开垦来的。
土地所有权属国家,农民只有使用权,而这使用权是经过签订承包合同来的。虽然现在是30年不变。
你可以向当地法律部门咨询一下,就你家的具体情况问问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