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悬赏,土地使用权,法律专家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3:05:56
我家在镇上2002年买了一块地皮,同年到规划部门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到土地部门足额缴纳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并且开具了正规发票,但依据我们当地的土政策土地部门没有给我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他们说等楼盖上一起发证给我们,我们这边都这样。由于当时资金短缺没有盖,只到最近我们家准备盖楼,当年买地皮给我们家的人看现在地皮增值数倍,反悔说没有卖地皮给我们家是借钱给我们家,地皮是他家的等理由不让我们家盖,自己家却强行在地皮上盖房。补充一下:当年我父亲和她签定协议时由于她家对象(男)在坐牢,而且她本人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就没有签字,就拿她家对象的私章盖了也没有按手印,因为谁都没想到她会赖人,而且问了她你对象是否同意,她说:“我上次去探监时问过他了,他说同意卖”此人2003年刑满释放。
请问这方面的专家我们家该怎么办?听说那个证是有有效期,现在的地皮是不是我们家的?我们家要盖还需不要补办一些手续?对于他家强行盖房我们家应该怎么办?他家什么手续都没有。还有土地部门当时不办证给我们家是否合法。谢谢!!!
回答详细且在理者再追加50分,说话算话。

1、原则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

2、如果对方签署了合同而未履行合同义务,你是可以根据合同主张违约或损害赔偿的。

3、如果土地是村集体土地,那么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买卖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很难得到法律保护的,即便你缴纳了有关费用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