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2:08:04
陈维生 性别:男 年龄:47
武安市大同镇大同村人
1996年因工在武安市郭家岭煤矿致残(属武安市煤炭公司),至今已经12年,经过9次法律程序,办案人员21种行为违法,10余种行为涉嫌犯罪。2005年在查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2006)邯市民再终字第00071号判决仍将国家的法规当作空文,视如废纸。导致该案至今仍未依法解决,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磨难。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执法人员宁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究竟是为什么?

法律从来都不是公平的代言,他是统治阶级用来管理被统治阶级的工具。法律是神圣的--这是一句P话!当个人的利益威胁到统治阶层的利益时,你会发现不管法律如何解释,个人利益总是不当的。统治阶层说法律是圆的,他就绝对不会是方的,并且还总是被各种合理的甚至是无理的的手段维护..这个回答很可能被删除,甚至我的号都可能被禁,所以就不细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