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有一款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6:08:50
公司实行集体统一有偿食宿制度,甲方(公司)为乙方(雇员)提供食宿并每月收取350元(由乙方支付,费用经双方同意)合同期满,经公司批准后,甲方返还收取的食宿费作为对乙方的奖励,未能遵守合同履行期的除外。
哪位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急需答复!谢谢!
350元是从工资里扣除的,即每月1500元只能领取1150元

就是你每个月交350元,他提供吃住。然后合同期满,他就退还给你。要是你没做满,那这个钱就不退了。变相的押金。
比方:合同12个月,你做了10个月,那你就交了350*10=3500,现在你要提前走了,或者公司开除你了,那3500元是不会退给你的。只有你做满12个月了,才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