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这样的房子要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52:05
我家的产权上本来是4个人的名字,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奶奶在去年已经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现在父母要离婚,因为妈妈实在忍受不了爸爸了,20年来,爸爸从来没给过妈妈家用,还不停的问妈妈要钱花。爸爸不肯找单位做事,总是想自己做生意,但是从来都是败家的生意。一分钱不进来,还让妈妈欠下了不少的债,现在总算还清了。

以前妈妈一直为了我,不想离婚,想给我个完整的家庭,我现在也长大了,我也劝妈妈早点离婚吧,我真的不忍心看妈妈在继续这样生活下去了。一分钱都赚不回来的男人,还要我妈妈前前后后的伺候着。一点都不为我妈妈着想。我妈妈这点工资,要养家,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我爸爸不但要吃的好,还要带午饭,我妈妈就省下来给我爸爸带,弄得现在自己免疫力也不好。

我不知道,如果父母现在离婚的话,房子该如何分配,如果我爷爷不肯卖房子的话,我妈妈和爸爸离婚,妈妈岂不是连住的地方都没了?请大家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法律上,能保护我妈妈这种情况吗?
我知道,房产肯定会分割,但是我爷爷要是不肯卖房子,那这个房产就无法分割啊。我爷爷也是很自私的人,他肯定不会同意买房子的。拿不到钱,我妈妈还是会没地方住的。法院会要求强行买房子来给我妈妈应有的财产吗?

根据你说的情况,房产应属于共有财产,原来属于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共有,若房产证上没有写明各自占有的份额的,在分割时是可以均分的,即每人占25%。你奶奶去世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你奶奶的房产份额应由你爷爷和爸爸继承,即每人12.5%。那么现在来说,你妈妈占25%,你爷爷和爸爸分别占了37.5%。在离婚时你妈妈可以和你爷爷、爸爸协商房产分割的问题,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你爸爸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关于房屋的分割,你妈妈若想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请求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评估,然后将各付给你爷爷和爸爸37.5%的房价款,但前提是你爷爷和爸爸同意;否则,可以由他们一方或双方给你妈妈房屋评估价的25%房价款作为补偿。
但是,若你妈妈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购买房屋出资较多的,可以享受出资占当时房产总价的百分比的房屋所有权。
另外,你妈妈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法律上的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法院判决你爸爸对你妈妈进行帮助,帮助的方式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者居住权。因而,你妈妈也有可能在离婚后获得该房屋的居住权。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分割,这是没错的。但房产证上有你母亲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个房产已经有你母亲的产权份额,在分割财产的时候用不着再把房产列为待分割项目。这么说吧,房产共有人之间的关系,房地局并不在乎,在乎的只是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这几个人是谁。

房子不出售,你母亲确实拿不到钱。但是你可以让你母亲向你的祖父出售她所占有的房产份额。

产权证上有你妈妈的名字,房子就有她的一份,你妈妈不会没有地方住的

只是考虑到如果父母离婚,可能状况比较尴尬一点
对于你父亲这种情况,应当酌情认为对离婚有过错,离婚时应当在财产分割上考虑给你母亲更多的利益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