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被侵占、回收的过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16:53

台湾日治时期为1895年至1945年之间台湾被日本殖民管辖的时期,基于各种不同的观点,也有人解读为日本时代、日据时代、日本统治时期或是日本殖民时期。

1894年(清光绪20年),中国与日本因为朝鲜主权问题而爆发甲午战争。次年3月20日,战况呈现败象的中国,派出李鸿章为和谈代表,并以全权大臣身分赴日本广岛与日本全权大臣议和。到达之后,李鸿章要求先停战,但谈判没有结果。最后清政府被迫于1895年4月17日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清廷一方面承认朝鲜独立;另一方面也将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割让予日本。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发表终战诏书,二战结束。台湾确定结束日治时期。并由中华民国进行接收。同年8月29日 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并于9月1日于重庆宣布成立“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与“台湾警备总部”。同时命陈仪兼任“台湾警备司令”。经过多日准备后,10月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前进指挥所于台北成立,接收人员分别在10月5日-10月24日分别由上海或重庆飞抵台湾。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于上午十点于台北公会堂举行。降方为日本国所属台湾总督府,而福建省主席 陈仪则以台湾省行政长官的身分代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受降,从日本末代台湾总督安藤利吉手中接过了降书。同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正式运作,机关处所设于原台北市役所(即现在行政院院址)。而主要参加人员有国民政府代表的陈仪、葛敬恩、柯远芬、黄朝琴、游弥坚、宋斐如、李万居,台湾人民代表:林献堂、陈炘、林茂生(台湾代表)。另外,还有台湾总督府的日方代表:安藤利吉及谏山春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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