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问题 冤死我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36:09
2002年在某事业单位上班做临时工,没有各种保险和社会福利,法定假日不让休息,2007年底政府要求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但是单位说以前的不与补偿,5年的临时工等于白干了,请问这种情况我是不是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我的养老保险,2002年刚上班的时候没有任何证明,有同事的证明或签字算不算证据,我担心单位不承认以前的劳务关系,我的手里只有2005年的一张押金条,我这样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做谢谢各位大虾值点一二, 再有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时间限制或失效期???

劳动仲裁从受理日开始60个工作日结案。

“单位说以前的不与补偿”好像不太明白,据我所知:事业单位在2007年底要求上保险,以前没有交保险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也就是没有实际缴费记录但视为有缴费,不与补偿是什么意思呢,我想,只要你的档案里有2002年你来单位时的招工手续,你和单位之间就存在了事实劳务关系了,应该视同工龄。

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