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物权法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10:12
农村周围有一条小河,住在村里的村民世代取河水为生,一天村长召集大家,说物权法公布了,这河水属于国家所有,取水是偷窃国家财产,经后取水每户需要交费给村里。请问这是否收费及依据 (以物权法及民法说明)

很明显那个村长的行为完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收取费用的行为也是违反的行为,水就和土地一样所有权都是国家的,但是国家赋予了我们有使用的权利,所以你们完全可以免费的使用,如果那个乡长要强制收取费用,我建议你们向上一级反映情况,应该能得到解决的。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需要向村里交任何费用.这里的水属于集体所有,你们享有使用权.

2、这个可能有点误会物权法了,物权法以及水法中确实规定了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法中也规定了计量收费这个规定。但这个都是局限于自来水这种有度数可以计算的。当然了大型企业大量的用水也应收取费用。

3、村长这个行为(不管是他决定的还是上级通知的),行政行为的提出要有法律依据,如果这个行政行为的提出没有明确的法条依据,我们就认定为他是违法的。(难道就因为说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就不让用水?那国家的宪法还规定国家有保障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权利呢.)

4、物权法确实规定了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也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所以我认为一个行为只要不是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就不应予以禁止。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所以,该河流是全民所有,均享有所有权,但是由国家代表人民行使权利。这里村里收费是违宪的。
另外就是《物权法》四十五和四十六条规定,水流归全民所有,村民当然就享有使用权,所以,村里收费是违反《物权法》的,其行为是应当受到禁止的,并要求其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如果其继续侵害,则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如果他要是收费的话,请他出示下有关的相关文件和批准文件。如果他出示不了这些的话那么他就是私自收费。这样已经构成了罪名。可以上报公安局举报。

叫他拿出相关文件,拿不出就拉人去砍他

这肯定有猫腻,快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