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5:37:48
我的房屋出租,合同签了一年,约定租金半年一交。现半年刚过(约定提前15天交房租,租方一直推拖说,经理不在等)突然说因为他们现只住两个人,觉得划不来,要退租,我应怎么办?(未收押金)。

你当初收押金就对了。
继续追要房租

有两个选择:
第一、你可以起诉他们,因为你们签过合同,有合同法律就会保护,前提是要能找到人,而且起诉过程中,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将他们的财产保全,至少能保证拿到一个月的违约金价格。只要你有时间,这条路还是行得通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可在民事诉讼的进行阶段,也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债权人在起诉前提出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并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应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另外,申请人应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二、你自认倒霉,接受教训,以后签合同时一定要收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