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公司辞了职之后,不给发剩余的工资了,应不应该告他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0:22:42
我在一家公司由于我提出涨工资的申请,他们没有批我,我觉得自己做的工作远超过现在的工资水平,所以就辞职换了家公司,可是,当我辞职的时候他们答应给我工资,病退还我的保险费什么等等,后来又给我打电话说要扣我工资,到发工资的日期时,就一分都没给我,少发了我十天的工资1500多,我该不该告她?
我有和他们公司签的合同,我主要是顾虑我怕告了他们,他们再找我现在的工作麻烦,况且我想我一个小公民告一个公司赢得几率会高吗?就像楼上有说到我上诉的费用要比他们欠我的工资要多得多,我是否要为了这么一个不讲理的公司,而遭受无味的损失呢?

能准确计算出来的话,当然不要放弃.

发一封信给原公司,请他们在限定时间内将钱打到工资卡,否则,就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应该不难讨回的.不妨试试.

天天看到这些问题我就觉得难受,说了好多次了,上班一定要签合同,有书面的劳动关系,这些事情你就直接劳动仲裁吧,一定要把钱拿回来,上诉的费用比你的工资多的多

该告,找劳动局,但是最好有你在他们公司工作的证据

去劳动局又不是法庭,怕他干嘛,如果他还想开的话,就会给你的

你最好咨询一下劳动仲裁部门。

应该!!!!<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