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该村的村民?我该不该享有和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3:21:21
我家住天津津南区,现在社会发展很快,我们村也在进行土地整合,我02年结婚的时候,因为国家《婚姻法》没有规定必须把户口迁到男方名下,所以我的户口自出生那天起就没动过一直留在我的出生地(我老公是农业户口),现在村里说我们不具备村民资格,所以以后所有的拆迁,分房什么的都和我们没有关系,但是以前村里边的合作医疗款和土地补偿金什么的都有,所有的村民改进的义务,滞纳金什么的我们都交,但现在一牵扯到拆迁分钱,村里到说我们不具备村民资格了,什么都没有我们的,我想问一下律师,我是不是该村的村民?我该不该享有和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村民代表大会有权利判定我不具备村民资格吗?

我先问你几个问题 1 你结婚 户口没转移吗? 你老公的是不是在老家 反正结婚证有吧 ? 如果你的户口一直在你家 而且你老公的应当跟你 在你家 所以你是本村的村民 你以前一直交的各项钱款 你没问你们村的负责人吗? 如果她不能给你一个合理的说法 起诉应当没问题
你享有 ,说不定你老公还有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