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无法即使偿还,法院有权拘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4:25:27
有一个欠款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还未及时还上,为什么法官说可以拘留?如果拘留后是否还要偿还?请教下大家!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15日的司法拘留。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管制。但前提是,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确拒不偿还。如初执人确实无能力偿还,则不能拘留或判刑。
同时,即便被拘留或被判刑,其欠款仍需要继续偿还。

拘留是执行措施之一,如果不履行判决,对方申请强制执行,适情况法院可以决定对债务人拘留。
拘留的目的是执行,所以拘留后当然还要履行判决。

关于金钱债权的执行好像是可以的,具体条文忘了...一般的执行措施有以下几种: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还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也就是报纸上写的那种某某老赖欠钱不还)等其他方法。

拘留后当然还要还钱了。有判决书欠钱就要还,死了用遗产还。

每个月在号里呆15天,不想换就去试试,不还就一值这么办

强制执行!
后果很严重,憋屈你也得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