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人 头部 手臂 多处受伤 导致肌腱断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1:58:05
中午因为邻居之间的口角,我家人去和邻居理论,邻居直接拿菜刀出来砍的,砍伤头部,左手臂五处刀伤缝针,而且导致左手臂两处肌腱断裂,必须做手术,
报警了,110来把那个砍人的女的带走了,可是我下午去派出所看的时候已经把嫌疑人放走了,我本来以为砍伤头部起码是构成伤害罪了,起码要拘留的,但是民警说的砍伤人的那个女的在派出所装疯要死要活,他们只有权利扣留人8小时,
我想要知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派出所放人对不对?
那个砍人的女的有没有构成犯罪?刚才上网查的砍伤头部可以算故意杀人的,
我家人没有动手,
伤人的是夫妻两个,是那个男的推我家人,然后那个女的拿菜刀从侧面砍的,直接是朝头上砍的,我家人拿胳膊挡,所以胳膊上也被砍的,导致两根肌腱断裂,现在我家人在医院躺着,我去派出所问能不能让伤人的先付一些住院费用,但是民警说要要我们自己先付,把发票什么都收好,
派出所已经把那两个人放了,那两个人是外地来的,
还有我家人小的时候得的小儿麻痹症,是残疾人,

建议在受害者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进行经济索赔;故意杀人罪,走法律程序。
嫌疑犯砍伤人的那个女的装疯,也必须进行精神病鉴定,不能不明不白放人,视法律为儿戏。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严重的犯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司法解释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