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分手了,女方所要5万元的分手费,如不给就要到单位闹事,这算敲诈勒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57:51

只要是行为人处于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就属于敲诈勒索。
你可以问问她究竟为什么提出五万元的要求,依据是什么,如果纯属漫天要价的话,就属于敲诈勒索,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了。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法院是不支持以分手费为诉讼标的的民事诉讼的!

让她闹去吧,人不要脸没办法

你有把柄在她手吗?如果有,就算是敲诈勒索。如果没有把柄,她就是到你单位无理取闹,那直接找保安把她撵走就OK了~

肯定是你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不然她为什么要这样对你呢?
自己反省一下吧

这种事找到单位,丢脸的是你!建议你和她谈谈,或用手机录音你们的谈话,然后放给她听,你告诉如果她再闹,就把录音给警察,告她敲诈。这样和平分手最好,如你心里有亏,可以给点你能力范围内的帮助!

不要给,你给了她,她很可能会继续敲诈的,只怪 你自己为人不正,若你有什么把柄,最好自己解决\坦白了,要不然后果会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