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官司怎样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08:17
我是一名会计,但公司违法偷税事务太多,我试用期后未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而且我当初进公司时,是与财务主管口头约定:试用期及工资待遇的 。
08年1月新劳动法颁布,公司出台新举措:未签订合同没买社保的,每月补100元钱,但必须签份所谓的合同,以后发生社保纠纷与公司无关。不签者按开除处理。我看了合同,劳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待遇等都没有。迫于形式,我随手签了自己的名字。
今年3月递交了辞职报告,因为公司依然按试用期给我计算工资。办完各项会计交接工作后,4月18日正式离开公司。
可是7月底去查4月工资时,才发现被克扣了部分工资。
我心更是不满:我们公司每月休息2天,因为是福利企业,我们还经常加班;没想到公司这样对我,我于是申请了劳动仲裁。
我提出3项请求:转正期内的工资差额补上;转正后的社保补上;加班期的工资算上。我
先行调解时:负责人讲,首先我做的活没有界定为会计岗位,我的活会计负责人及财务主管都认可了;再次,我签合同期至我递交辞职报告时未满三个月(07年9月21日进公司,08年3月8日递交辞职报告,4月19日离开公司)
我离开公司时,未料到会出这样的事:因为没把签的那份合同当真,也未手上持有一份。
我举证公司合同的效力时,拿不出书证该怎样办?
我手上U盘内存有公司发放工资明细,不知能否当作证据?
另我U盘内也有从我进公司起的出勤纪录,但在U盘上,不知能否作为仲裁书证?
U盘内平常的会计工作内容,能否成为我证明自己会计身份的证据?

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作为证据

你的(注意:是你的)U盘上的内容不大会作为证据采纳,(因为你的U盘上面的内容可以随意改动,不符合证据采纳的可信度),如果是公司财务电脑的硬盘并且经有关部门封存(比如劳动仲裁委员会)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