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订婚两年半了,现在因为房子的问题分手,我们已经同居了,请问我该如何退还聘礼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0:47:38
我们是经媒人介绍的,零六年三月订婚的,开始答应买房子,一直到现在也没买,我等不起了,就提出分手了,同居期间借了一些钱卖衣服,也没赚到钱,他有一年没有工作了,请问现在我要分手了,借的钱我还用还吗?聘礼还用退吗?
看他的态度如何 是他食言在先,如果你们有感情了 他值得你托付就不要随便的放手,如果感觉也不是一个好人,那就算了,至于钱那,看你的实力,毕竟两年的青春都耗在上面了,女人的青春是买不来的
用还,既然没有结婚就属于一般的债务关系,肯定要还的。聘礼如果另一方主张退还,也是必须要还回去的。
为了房子才和他在一起啊,可悲,为什么要这样子做,值不?
怎么会这样呢?房=感情???不知要有多少穷光蛋要当光棍了,可悲啊!
无语!....钱当然是要还的,就看谁用得多,谁就得还的比例高,你们自己商量了。你提出分手,聘礼当然得还。.....这个社会真的很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