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基本工资1500,午餐补助200,加班费该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30:40
青岛市的规定呢?谢谢!

工作日加班的.
  每小时加班费如下:
  150%*1500/21.75*8=12.93元;
  休息日加班的:
  200%*1500/21.75*8=17.24元
  节假日加班的:
  300%*1500/21.75*8=25.86
  午餐补助一般是和你的工作日有关的补贴,不计算进工资中,但一般讲加班时公司应该另外提供进餐或餐补,所以不计算进加班工资中.上面的几个计算系数偏大了,是老的.
  以下为参考资料:
  加班工资的计算,涉及到两个因素,一是加班工资的基数,一是加班工资的系数。

  1.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2.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劳动者本人日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③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就不仅影响劳动者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