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学校有责任吗?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和方法去维护我们的权益?是去教委申诉还是去法院告他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21:55
我有一个问题希望咨询一下。我家的小孩今年8岁,在一所公立寄宿式学校读书。由于是寄宿生,因此学生的住宿和吃饭都由学校统一安排。他们吃饭的时候还是呆在自己的座位上,饭菜有老师分发。在一次吃早饭的时候,有一个学生不小心把她桌上放的一杯水掀翻了,由于是刚打的开水,结果可想而知。后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我们家小孩才勉强可以去上学,但腿上还是留下了一些疤痕。中间功课也落下了很多,已经报名的周末舞蹈班也无法去上,我们两人也是丢下各自的工作全程陪护了一个多月。令人生气的是学校一直在推诿责任,到现在还是悬而未决。由于对法律不熟悉,我们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件事。

学校有责任--没有履行照顾义务--让别的学生掀翻桌上放的一杯水--导致意外发生

和学校和造成事故学生家长协商不成--以校长和造成事故的学生监护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医疗费和交通费

还是先找教委解决,如果不满意再诉诸法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