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看这算遗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12:40
老人生前是铁路职工有3个儿子,82年分得公房5间,85年老人从铁路退休公房承租人改为二儿子(3间)和三儿子(2间),88年由于二儿子盖房老人做主退了二儿子两间公房,现剩3间公房。
现老人去世,去世前说有大儿子一间公房,但没说哪间,公房应该怎么分

不是,因为承租公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是遗产.在经原出租单位同意后,可以由原同居人继续承租.

遗产首先是遗产所有人的合法财产。老人留下来的房子是公房,即使用的单位的房子,产权不是老人自己的,所以说不能算作遗产。老人去世后,所租公房可由与老人同住的遗孀和子女继续使用。

《继承法》中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按你说的情况,老人的二儿子、三儿子是租赁的公房,既然是公房,那么就说明老人对该房产没有所有权,无权对此进行处分。
按照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约定,承租人可继续租赁房屋。

根据租赁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与其一起生活的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

承租的公房,所有权属于单位;老人仅享有使用权。所以不是遗产。遗产必须是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其子女可以在经原出租单位同意后,由其继续承租。

现在各地房屋早进行了房改,只要支付部分的费用,就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去看看该房屋怎么能获得所有权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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